绿色发展大家谈‖时波:推进绿色能源发展,助力能源结构转型——清洁能源发展之我见

栏目:企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05-23

一、主营业务能源现状

“十三五”以来,我国的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稳居世界首位,发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的占比也快速提升。据《1-10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10月底,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已突破7.1亿千瓦,约相当于31个三峡电站的装机容量,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28%以上。这也代表着我国推动能源结构转型迅速,“双碳”目标正在加快实现。

二、国家支持力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且要在“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等方面展开。

从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来看,2022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在新能源开发模式、加快构建新能源主导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用地需求等多方面做出了全面指引。

除此之外,“十四五”至今,我国出台清洁能源政策60余条。从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看,内容涉及农网改造、碳达峰碳中和、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和放管服相关的内容;地方政策也很好的补充、落实了国家相关政策,旨在将碳达峰碳中和落在实处。

三、企业发展措施

水发集团开展清洁能源业务以来,经历了2018年光伏低潮、2020年风机短缺、2021年以来组件价格的持续攀高等市场考验,仍砥砺前行。“双碳”目标下,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也将迎来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

随着主体电源的切换,现有的电源结构、运行机制都将发生深刻变化。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国家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脚步,并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与恢复经济、提振信心紧密结合起来,这也是水发集团发展的大好时机。

在清洁能源发展上,水发集团仍需要坚持投资发展道路,尤其是积极发展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绿色能源”。投资发展的同时,应加强紧跟政策方向、综合土地资源利用、构建新型能源消纳系统、清洁能源发展市场化等方面内容。

1、紧密跟从国家政策,大力投资清洁能源。清洁能源能够高速发展十几年,与国家根据国际局势和国内用电需求,适时调整能源政策有很大关系,从电价补贴政策的调整,到年度建设指标的管理,以及构建大规模、长距离、高电压的输送通道,无一不是在为清洁能源发展服务。水发能源集团能够在近几年快速发展,也正是抓住了清洁能源的宽松管理环境。接下来,更重要的是处理好国家整体政策发展和企业局部发展态势的关系。

实现“双碳”目标,国家已经制定了完善的顶层设计。水发能源集团也一直将企业发展置于国家整体利益中把握考量,无论是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的开发建设、还是土地综合利用农光互补,水发能源集团都在积极参与建设。下一步,仍须坚持以国家统筹政策部署作为落实发展的重要依据,大力投资清洁能源电站,以贡献清洁能源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保障,突出技术创新敢想敢干,切实把企业局部发展态势统一于全国一盘棋上。

2、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打通新能源用地的堵点与难点。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西部地区建设风光电站,地广人稀建设场地充足,而在中东南部区域建设,因绝大部分平原都属农用地管理范围,则导致部分新能源项目无法得到合理开发利用。截止2022年11月,包括河北、山西、安徽等15个省市废止了190个项目、总规模超过10GW的风、光项目,废止的主要原因仍然是土地不合规、触碰生态红线等。

强化新能源发展,势必要保障用地,通过明确用地政策、提高空间资源利用、规范土地税费、兼顾生态修复等措施入手,才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发展用地困境。水发能源集团在解决土地综合利用的措施上,除采用“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互补共存的复合型新能源项目高效利用土地之外,需要充分结合各省具体要求,规范引导解决新能源占地问题。

水发集团在下一步的新能源项目开发过程中,须结合新的“三区三线”划定,将新能源项目的空间信息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障新能源项目的合规同时,也保证项目规划的合法。同时在新能源电站开发方式上,结合国家自然资源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目录(第三批)》提及新能源环保产业节地技术中的风、光发电站的典型用地案例,采取利用“风光渔”融合发展、用技术手段提高风光项目海域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在戈壁荒漠、盐碱滩涂、荒山野岭、废弃矿山、沉陷水面,推广开展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新能源项目,强化规划统筹,保持规划的稳定,避免频繁重复调整发展规划。

3、构建新型能源系统,加大清洁能源消纳力度。国内传统电力系统是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规划、调度、运行规则,是煤电、水电、核电等通过升压接入大电网、然后通过超高压、特高压等方式完成电力输送及消纳。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同时逐步转变在发电侧以风、电等新能源发电为主,从原有大电源模式变成“大电源和分散式”相互并存、相互补充,所以新型电力系统就是要建立“源网荷储”、“多能互补”、“大电源+大储能”的模式。

作为发电投资型企业,建议水发集团在大力开展清洁能源投资的同时,考虑清洁能源的消纳,在西部限电区域、资源丰富区域及清洁能源作为主力电源地区,结合水发集团在水务、农业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多样性储能、抽水蓄能、“绿电制氢制氨”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前瞻工作,坚定探索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绿色转型,为新型电力系统、能源安全、“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为国家清洁能源发展贡献绿色动能。

在实施过程中,仍要与电网企业紧密结合,以坚强智能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满足地区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最大化消纳新能源提升经济效益为主要前提,在国家清洁能源基地深耕细作,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消纳方式,以“源网荷储”与“多能互补”为基本支撑模式,开发具有清洁低碳、灵活高效、经济效益好的清洁能源发展模式。

4、顺应能源供应市场化,构建清洁能源发展新格局。能源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性资源,但现代社会中,能源更是商品,必须在满足国家发展基础上以市场化才能最大限度发挥能源配置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提出: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

早在“十三五”后期,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甚至在“十四五”伊始,随着各省不断出台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各种方案和政策,各省市均不同程度的采用省间电力外送交易、绿电交易、煤电新能源替代交易等多种市场化手段,鼓励新能源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消纳。同时,国内从统一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到碳汇交易,再结合国家生态环保部提出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相关建议,都在体现国家完善能源绿色发展和清洁能源市场化的决心。

水发集团发展清洁能源,势必要顺应能源供应市场化,用市场的力量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根据各省有效的清洁能源电力交易模式,研究清洁能源与经济效益的结合。在措施上,打造团队,研究各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提升风、光电入网平均电价;积极参与外电入鲁基地建设,探讨省间电力交易新模式;结合国家发改委《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发挥绿电价值属性,参与绿证交易;积极探索新能源发电与碳交易市场的有效衔接,在国家重启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市场前提前布局;探索配电网区域直供电及分布式发电“隔墙售电”模式。

四、发展方向建议

清洁能源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主战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新型清洁能源、新型储能、氢能等新兴能源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迭代,对水发集团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在发展清洁能源的道路上,首先遇到的是处理好短期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关系。实现“双碳”目标,还需要长达十几甚至几十年的坚持,需要充分认识能源转型变革的持续性,坚持清洁能源为主业之一不动摇;同时,从解决当前清洁能源的突出问题入手,细致解决每一个重点难点,坚持集团清洁能源规划的稳定性。

在投资过程中,需要处理好清洁能源项目降碳标准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水发集团在不断扩大清洁能源发展的同时,须统筹考虑项目建设,以技术创新为出发点,实现清洁能源项目集约化管控、精益化管理和智慧化运营,从项目要经济效益。建设清洁能源项目既为实现“双碳”目标添砖加瓦,又要注重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切实把项目建设和经济效益统一于实现“双碳”目标的社会效益上。

发展清洁能源不是单纯的建设风光电站,而是结合新发展新业态布局新领域,努力培育清洁能源新增长点。拓展区域综合能源服务,统筹推进源网荷储、多能互补业务,构建多种模式并进;立足应用场景,试点示范换电重卡业务、探索碳排放权融和用能商业模式,结合用电需求,研究共享储能和用户侧储能等“储能+”业务。

五、结语

清洁能源在全球经济非常时期,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机遇。在国家双碳战略的引领下,清洁能源将成为一个长期的、确定性的产业,带来了多样化的发展机遇,也成为实现国内乃至全球经济新一轮发展的主导力量之一。抢占清洁能源发展先机固然重要,但水发集团更重要的是切准发展时机,找准清洁能源发展方向,把握好发展节奏,做到长远谋划。(时波 供稿)